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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芬代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做好顶层设计

2014-03-12 作者: 来源: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董事长陈丽芬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日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3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集团董事长陈丽芬在接受《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细则和办法,尽快释放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政策“红利”。

陈丽芬代表认为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细化:要明确开放的时间和路径。如果缺少“路径图”和“时间表”,不能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就有可能出现“放开”也无投资者进入的现象。

要明确开放的行业和领域。过去民营经济发展,总有“弹簧门”、“玻璃门”,或者是“旋转门”,进一下又出来了的感觉。要尽快明确哪些行业和领域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让民营经济参与改革有目标,有方向。

要明确开放的准入条件。要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真正实行“法无禁止皆可为”,让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扫清影响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

要明确混合所有制的占股比例。就是混合的“度”的问题,国资、民资、职工持股的比例分别是多少?只有比例合适了,才能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平等待遇”、“平等负担”下公平竞争。

代表小资料:陈丽芬,1959年出生在苏南江阴的一个普通人家,1979年,20岁的陈丽芬成为江阴毛纺厂的一名普通女工,她用14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工艺员、车间主任、生技科长、副厂长,直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角色转变,见证了中国毛纺行业由弱到强、由强到优的整个历程。

(记者 刘伊玲 杨未宏 原载2014年3月12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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