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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2016-03-29 作者: 来源:

3月29日,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中国质量奖”于2012年由质检总局申请、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做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提高我国行业和地方质量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国质量奖”是国内质量领域的最高政府性荣誉,素有质量界的“奥斯卡”之称。

一直以来,阳光集团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始终坚持三大质量理念:建立“公司只有一等品和等外品”的理念,要求员工时刻以高质量、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满足于合格;建立“下道即顾客,保证顾客满意”的理念;建立“持续改进,永不满足”的理念,依靠质量管理体系,利用制度的力量规范整个生产、管理过程,稳固质量理念。公司曾获得“全国纺织行业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等多项荣誉。

经过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提出了“基于新木桶理论的阳光经纬编织法质量管理模式”,在“阳光新木桶理论”的指导下,阳光集团以标准为纬线、以改进为经线,将阳光“编织”成为市场占有率第一、品牌价值行业第一,备受尊重、更具竞争力的纺织服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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